餐饮公司给拉客人员回扣被罚15万元 海南公布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典型案例 DATE: 2024-12-25 04:08:30
中国消费者报海口讯(记者黄劼)海南省市场监管局近日发布今年来开展的餐饮反不正当竞争“守护”专项执法行动典型案例。据悉,公司给拉海南省市场监管局组织全省开展2023年反不正当竞争“守护”专项执法行动,客人扣被重点聚焦网络、员回元海民生领域和企业商业标识、罚万法典商业信誉保护问题深入开展综合治理,布反不正严厉打击仿冒混淆、当竞虚假宣传等不正当竞争行为,争执着力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。型案希望经营者和消费者及社会各界积极监督,餐饮若发现不正当竞争违法线索,公司给拉请及时拨打12345、客人扣被12315投诉举报。员回元海
海口恒宝源化工仪器有限公司商业贿赂案
海口恒宝源化工仪器有限公司与海口市某质量监测站在仪器设备、罚万法典检测试剂采购交易中,布反不正为得到时任该质量监测站负责人王某 在中标前的关照及以后合同履行,并帮助货款及时回笼,分两次以现金方式贿赂王某,第一次行贿10万元,第二次行贿20万元,两次行贿款均从该公司的备用金支取。该公司的行为违反了《反不正当竞争法》第七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,依据《反不正当竞争法》第十九条的规定,该公司被罚款21万元。
三亚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商业贿赂案
三亚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自2023年2月以来,为排挤其他竞争对手,争取更多的交易机会,获取更多的利益,在经营加工海鲜过程中,采取给付拉客妹一定比例回扣,吸引其带客上门消费的经营方式进行经营,回扣比例为所带客人海鲜加工费的60%,支付方式为消费后当日晚上微信转账支付。经查, 该公司采取上述方式给付拉客妹回扣金额共计1148元,回扣款均未如实计入法定财务账册,且未建立商品进销台账、未建立财务账册, 违法所得无法计算。该公司的行为违法了《海南自由贸易港公平竞争条例》第二十一条第二项和《海南经济特区反不正当竞争条例》第十八条的规定,依据《海南经济特区反不正当竞争条例》第四十三条的规定,该公司罚款15万元。
树链(海南)科技有限公司不正当有奖销售案
树链(海南)科技有限公司在“月满中秋赢好礼拉新抽奖”活动中,设置的一等奖奖项为“特斯拉model3”一辆,因中奖者未领取车辆,经双方协商, 树链(海南)科技有限公司以完税后银行转账21.4万元的方式兑奖给中奖者。抽奖式有奖销售活动最高奖的金额超过5万元,其行为违反了《反不正当竞争法》第十条第三项和《规范促销行为暂行规定》第十七条的规定,依据《反不正当竞争法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,被罚款5万元。
海口某科技有限公司虚假宣传案
海口某科技有限公司在天猫购物平台经营的网店销售的“德国默氏美芭克硅凝胶剂”(化妆品)宣传具有“修复、祛疤”等治疗功效广告用语。其行为违反了《海南经济特区反不正当竞争条例》第十条第一款的规定,依据《海南经济特区反不正当竞争条例》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, 并处2000元的罚款。
海口市龙华区某市场一蔬菜摊欺骗消费者案
海口市场监管执法人员在某市场一蔬菜摊现场专项检查时,发现一蔬菜摊对同一商品使用两套价格,低价报价,高价结算,将标价3元/斤的西红柿按4元/斤的价格结算收取顾客货款。其行为违反了《海南经济特区反不正当竞争条例》第八条第三项的规定,依据《海南经济特区反不正当竞争条例》第三十四条的规定, 处1000元的罚款。